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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09-04-0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代表我国林业行业最高科技水平的奖项。该奖面向全国,每两年评奖一次。根据《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2009年中国林学会将开展第三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应严格按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执行,并满足如下条件:

1.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符合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奖励的重点是在理论和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对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成果,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软科学成果;

2.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成果,原则上以专题以上为单位进行申报;

4.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

5.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6.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二、申报与推荐渠道

    梁希奖的推荐单位有:(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2)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4)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5)原林业部直属高等林业院校;(6)中央所属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7)其他相关全国性社会团体。

    凡申报奖励的项目,须经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到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名额不限。为方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可联合推荐本地区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和推荐单位可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下载《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3),并按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及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word文档)于2009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及材料的质量和水平,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项目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何 英,王秀珍,刘根凤
电 话:010-62889821,010-62889819
传 真:010-62889821
电子信箱:liangxij@caf.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附件:

1.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