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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加大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复文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发布日期:2021-12-07 】

(2021年第7955号)

为扩大我国城乡生态空间,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社会绿色发展,我局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

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城市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明确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发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明确森林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和技术标准,为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全国已建成194个国家森林城市。

在森林小镇建设方面,2017年我局率先启动国有林场林区森林小镇试点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公布第一批25个省区50个森林小镇试点单位名单;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后,我局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将森林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清单,鼓励和支持森林小镇在资金和用地方面享受地方对特色小镇建设的优惠政策。

在森林乡村建设方面,我局和财政部将乡村绿化纳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渠道中,加大了乡村绿化美化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造林补助资金9亿多元,支持包括乡村绿化美化在内的造林绿化工作。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资源管护与培育等,促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为各地推动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提供了保障。但长期以来,中央财政一直未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严格控制新设专项的要求,目前暂不宜设立创森工作专项投资渠道,各省(区、市)可根据工作任务和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继续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建立资金奖补机制,支持各地开展创森工作。